各二级中心组:
现将2022年1-2月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安排如下,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一、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1.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2021年12月24日)
2.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12月28日)
3.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二年新年贺词(2021年12月31日)
(二)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三)重要理论文章
1. “新时代的关键抉择”系列报道(《人民日报》2021年11月1日-9日)
2. 《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求是》2022年第1期)
(四)警示教育
我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021年12月31日)
(五)法治宣传教育
1.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012年修正)
2.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
3.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2018〕16号)
4. 《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教师〔2018〕17号)
5. 《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教研〔2020〕12号)
6. 《天津音乐学院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实施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处理办法》(津音党〔2021〕94号)
二、学习形式
集中学习研讨、集中宣讲等学习方式,可以运用“学习强国”、腾讯会议等平台,以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开展。
三、学习要求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和重要理论文章,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不断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凝心聚力,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担当,不断为学院各项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每年1月份的第一个学习日为党章学习日。各二级中心组要集体学习党章,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员意识,增强政治定力,锤炼担当精神。
3.认真学习教育招生相关政策法规,持续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和招生秩序,切实将优秀青年艺术人才选拔到学院培养体系中来。
4.假期期间,合理安排学习内容,1月份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章、重要理论文章等内容,为开好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准备;2月份重点学习教育部关于招生考试和教师职业行为等的相关文件精神,持续开展警示教育。要加强学习管理,丰富学习方式,做好学习记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报送宣传部。